學生管理處職責
1、根據學校學生工作計劃,制定學生科學生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2、負責組織全校性的學生教育活動,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和有關情況,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3、負責學生入學、報到、檔案的建立和管理以及操行評定、獎懲等工作。
4、負責建立學生的學籍電子化管理制度,包括考勤、成績考核、升留級、休學、退學、畢業、獎懲等各項工作。
5、負責制定、檢查、督促實施有關學生管理條例、規章制度,做好新生軍訓,及時對全校學生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檢查督促工作。
6、負責落實學生管理的“三級管理”制度,協調各專業科的學生管理工作;抓好對班主任的教育培訓及指導工作。
7、教育引導與管理相結合,抓好全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;做好違紀學生的處理工。
8、做好學期、學年的總結和學生會管理工作;并受黨總支委托協管校團委工作。
9、負責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來訪和信訪接待工作。
10、做好學生宿舍與生活指導員管理工作。
11、聯合總務處,開展校園安全工作檢查。
12、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